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含博士、 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引领性和楷模性作用。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2018年河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应在2016-2017学年校级相应荣誉中评选推荐。
三、名额分配
全校共有河南省三好学生名额121名,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40名,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名额40个,经研究决定,按比例进行分配,其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3月29日至4月9日各学院初选、公示;4月10日上午12点前报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校园网主页公示,4月18日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学院把关,学校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级集体良好班风。
(三)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填写相关表格,并于4月10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推荐材料交学生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1.《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行政章),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要结合推荐条件认真填写(注:切勿改动推荐表格式);
2.学院汇总名单(word格式)。
五、此次评选工作实行问责制。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裴巧玲
联系电话:64231747
电子信箱:xsglk@haus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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