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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优秀国防生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06  点击:[]

国防生大队、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充分调动国防生在军政训练和学习工作中的积极性,激发国防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海军有关评选优秀国防生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国防生中开展2006至2007学年“优秀国防生”和“优秀国防生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指标及分配

(一)优秀国防生评选指标及分配

03级海军国防生,3名;

04级海军国防生,4名;

05级海军国防生,3名;

06级海军国防生,2名。

(二)优秀国防生标兵评选指标及分配

03、04级海军国防生内推荐1名。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4月19日,宣传动员。由国防生大队组织全体国防生进行评优宣传动员。

4月20日,个人自荐。符合优秀国防生评选标准和条件的国防生,对本学年的思想、学习、训练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推荐表向中队自荐。

4月21日至4月22日,中队评议。以中队或年级为单位,由中队长组织全体国防生进行民主评议:自荐者汇报一年来的全面情况,特别是思想、学习、训练、完成任务以及有无挂科或违纪等情况。中队按照优秀国防生评选标准,向国防生大队推荐候选人。

4月23日,大队初评。由国防生大队携同相关学院认真核查国防生现实表现和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情况,作出鉴定意见,按照分配名额1:1.5比例,评选出拟受表彰的预选对象,连同简要事迹材料报选培办。

4月24日,综合评选。选培办、学生处、国防生大队,对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并将评选结果公示。

4月25日,上报审批。选培办填写个人奖励登记表上报海军政治部审批。

三、评选办法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国防生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四、奖励与表彰

获得“优秀国防生”、“优秀国防生标兵”称号者,由海军政治部颁发证书、证章,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2000元奖金,填写奖励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优秀国防生标兵入伍后参照军队院校优等生标准,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五、几点要求

1、全体国防生要充分认清评选优秀国防生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坚定国防生爱军习武,立志成才的决心,激发献身国防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2、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把比思想、比学风、比作风贯穿于评优活动的全过程,真正比出干劲、比出士气、比出团结。

3、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海军驻河南科技大学选培办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处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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