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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0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11  点击:[]

各学院、国防生大队:

为保证6月23日上午2010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有序进行,特对组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以下学院按照下表所示的人数和座位,组织毕业生于2009年6月23日上午7∶50,在西苑校区体育馆北广场集合入场参加会议,全体人员请8∶10入场完毕。

数(人)

机电工程学院

260

F区东二红色区域全部座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40

F区西二红色区域全部座位

车辆与动力工程学院

150

F区东一绿色区域全部座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40

F区中部绿色区域全部座位

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140

F区西一绿色区域全部座位

化工与制药学院

140

C区双号

艺术设计系

90

D区双号

数学与统计学院

80

C区单号第一排——第三排

物理与工程学院

30

C区单号第四排

国际教育学院

90

D区单号

合 计

1460

二、所有学院各组织30名毕业生(国防生大队全体毕业生),由一位学工干部带队,于6月23日8∶10直接在体育馆内场(从北一楼大门入场)集合完毕,每个学院站成一列,负责同学站在队列首位。

三、领取省优毕业生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及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代表安排如下:

1、以下学院各派2名学生代表(共22人)上台分别领取省优毕业生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

机电学院、材料学院、车动学院、电信学院、建工学院、化工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医学院、动科学院、管理学院。

2、以下学院按如下分配名额分别派优秀学生代表(共50人)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机电学院(8人)、材料学院(8人)、车动学院(8人)、电信学院(8)、建工学院(6人)、化工学院(3人)、艺术学院(3人)、数学与统计学院(2人)、物理与工程学院(2人)、国教学院(2人)。

3、参加领取省优毕业生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代表,须于6月22日下午5∶00,自带本人证书(省优毕业生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到西苑校区体育馆北广场一楼门前集合参加预演,请各学院务必提前将有关证书发给各学生代表。

四、为保持毕业典礼仪式的严肃、庄重,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要跟随本学院参会同学参加会议并维持好各自学院学生的会场秩序(学生处检查记录)。会议期间,全体参会学生尤其是参加领证及学位授予仪式的同学一律不得外出、走动和接打手机等,穿正装,不得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不庄重便装。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确保2010届毕业生毕业典礼顺利进行。

学生处

20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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