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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2017年06月15日 16:49  点击:[]

各学院:

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于6月20日(周二)上午8:30在开元校区会议中心举行,为保证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有序进行,特对组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参会人员组织要求

1、时间

6月20日(周二)上午7:50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授礼毕业生代表入场就坐,8:20

前入场完毕,8:30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准时开始。

2、地点

开元校区会议中心

3、参加人员: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2017届毕业生代表,学生处工作人员。

4、相关要求:

(1)各学院授礼毕业生代表和参会毕业生代表统一穿学士服入场,按照会议中心座位分布图在指定位置就坐;

(2)2017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需亲自带队,确保授礼毕业生代表和参会毕业生代表按时到会,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所有学生要注意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接打手机等,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庄重便装。

二、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省优毕业生证书及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代表安排如下:

1、以下学院各派2名优秀学生代表(共12人)上台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材料学院、土木学院、化工学院、信工学院、电气学院、农学院

2、以下学院各派2名优秀学生代表(共12人)上台领取校优毕业生证书:

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人文学院、建筑学院

3、以下学院各派2名优秀学生代表(共12人)上台领取省优毕业生证书: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食品学院、国教学院

4、各学院派优秀学生代表(共100人)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机电学院(6人)、车辆学院(4人)、农工学院(2人)、信工学院(7人)、

材料学院(6人)、电气学院(2人)、土木学院(5人)、化工学院(4人)、

食品学院(4人)、数统学院(2人)、物理学院(2人)、林学院(4人)、

艺设学院(3人)、建筑学院(2人)、人文学院(3人)、法学院(2人)、

外语学院(3人)、经济学院(3人)、管理学院(5人)、医学院(8人)、

护理学院(3人)、医工学院(3人)、法医学院(2人)、农学院(4人)、

动科学院(4人)、国教学院(5人)、体育学院(2人)。

说明:以上四组学生(共136人)统一在面向主席台右侧的前八排区域就坐。

三、预演要求

1、参加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省优毕业生证书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代表,须于6月19日下午4∶00,到开元校区会议中心参加预演,预演时穿学士服。

2、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校优毕业生证书和省优毕业生证书的学生代表,预演时请自带本人相关证书。请各学院务必提前将相关证书发给各学生代表。

3、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带队,组织好学生按时参加预演。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确保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进行。

附: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座位分布图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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