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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意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教办[2018]1065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教育系统也深受其害,成为影响师生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学院从领导到学工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回应广大师生的迫切期待,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群众切身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防范。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为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教育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活动记录或发布活动新闻:

1、加强教育

各学院要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纳入安全教育内容,邀请公安、电信等部门专家专门授课,讲授识骗防骗知识,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2、加强宣传

积极召开班会、年级会议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号等载体,通过播放专题短片、张贴宣传海报、发布提示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违法犯罪新伎俩,揭露违法犯罪手法和危害,引导学生远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3、做好家校互动

建立家校互动模式,做到家长、学生相互提醒,共同防范。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做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得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进行学生信息采集。各学院要加强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泄。

四、积极鼓励学生举报

各学院要教育学生遇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379-65626110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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