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豫教资〔2019〕47号)的规定,2019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借款毕业学生持学生个人展期申请表(1份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二、报送要求。为了保证报送展期数据的准确性,展期学生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务必于9月28日前登录开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通过贷款展期申请将需要办理的展期信息按要求录入完毕,10月8日(含当日)前将纸质材料送到校资助中心审核。
三、展期时间。2015年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即本科阶段、专科阶段的贷款在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
由于本次展期报送时间比较紧迫,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上述时间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