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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2020年05月08日 16:05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号)、《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按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院应评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

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预选名单应在“河南科技大学2020届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6.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得到校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评选条件可直接进入学院预选名单。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着实评选出优秀的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预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期满无争议后将所有材料汇总报学生处,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2.各学院应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以推荐书形式撰写,不得用第一人称,统一用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其他附表,做到内容真实,正确无误,各项不得空缺,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电子档5月20日前发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

4.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5月21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开元校区致远楼212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5.学校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在学校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核查不符合条件、举报属实者,直接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6.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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