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确保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我校全日制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企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资助,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负责解决,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书院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上学年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予以评选。
2.各学院、书院在审定此项助学金时应综合考虑和其他助学金兼得情况。
3.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书院提出申请,报学院、书院审核,经学院、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五、资助金额
1.资助金不分等级;
2.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书院的申请人数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学办拨付贫困生补助的总金额来确定每名学生的资助金额。
六、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书院2021年5月10日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zzzx@haust.edu.cn。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推荐学生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