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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2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1.青年教师辅导员岗位。

2.青年教师班主任岗位。

二、岗位职责

青年教师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可独立带班,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青年教师班主任,从事辅导员工作,辅助带班,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

三、选聘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教师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高,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除外。

四、选聘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

2.本单位党组织推荐,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会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审定;

4.经学校审核批准的辅导员、班主任,由各学院、书院负责人与其签订聘任协议。

5.实行聘期制,一个聘期为2年,根据其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6.协议签订后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备案。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书院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21〕35号),结合本学院、书院学生发展需要和学生工作情况,制定选聘计划,于9月27日前完成学院、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在10月1日前将《河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和《河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选聘人员汇总表》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致远楼2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jy@haust.edu.cn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河南科技大学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暂行办法》,深刻认识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重要意义,并向广大青年教师做好宣讲和动员工作。

2.精心组织。选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事关教师和学生两个群体,事关学校人才培养和工作大局。各学院、书院要科学确定选聘计划,精心组织选聘,确保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实施严谨,保证选聘工作质量。

3.加强管理。各学院、书院要对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明确岗位职责与任务分工,严格履职情况考核及过程管理。要加强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指导,促使其尽快熟悉工作,指导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发挥优势特长、紧密联系学生、切实服务学生、引领学生成长。

七、其他事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的要求,学校自2021年起开始执行以上规定,考虑到实际情况,2021年度职称评审时,“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暂按正在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已在学生工作部报名备案等情况审定,但评审通过后三年以内须满足一年经历。一年工作经历须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能视为满足要求。


人 事 处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业导师考核及2021-2022学年学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学生中持续深化“把灾难当教材 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