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学院、书院要深刻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加强学生安全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教育学生全覆盖、不漏一人,将安全意识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二、全面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做到:
1.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违规物品,严禁随处摆放物品堵塞安全通道;
2.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和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引导学生安全用电;
3.严禁在宿舍饲养猫、狗等宠物,要求定期清理宿舍杂物,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
5.严禁学生违规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引导学生遵守作息制度,对晚归晚出(或夜不归宿)的学生,学院、书院要进行了解核实,查明原因去向,并做好安全教育。
(二)各学院、书院要按以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及整治工作,通过学生自查、学院、书院检查和学校抽查等环节,全面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1.学生自查:10 月30日前,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发动学生对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卫生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2.学院、书院检查:11月10日前,各学院、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学院、书院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复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要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整改。
3.学校抽查: 11月11日(暂定),学生工作部(处)将会同学院、书院和后勤管理处等对学生宿舍进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生工作部(处)于11 月15 日将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结果(包括使用违规电器情况)发送给各学院、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请各学院、书院认真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于11月18 日反馈给学生工作部(处)。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一)严格校区出入管理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重申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进出校区的规定。按时在“报平安”模块如实填报身体健康状况,非必要不出校,有需要出校时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学院、书院批准后可在早7:00-晚10:00之间扫码,进出校园(开元校区必须由北大门进出),原则上不得离开洛阳市区。
(二)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注意个人日常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习惯。
重视学生日常健康监测,坚持报平安制度、晨午检制度、请销假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病因追踪制度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将健康异常情况报至校医院预检分诊处,依规处置。
(三)开展学生校外住宿整治工作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校外住宿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搬回,不听劝告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各学院、书院须加强校纪校规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学生私自校外住宿整治工作。
四、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发现问题要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实施“一对一”的谈话、跟踪与帮护,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寻求支持和介入,必要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沟通联系,形成家校合力。
五、加强基础文明教育,合力创建文明校园。
(一)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速、不逆行、不占道、不乱停乱放;公共场所注意言谈举止恰当、文明,塑造大学生良好形象;在图书馆、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学习时,不占用消防通道。
(二)持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全员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认证,开通预警功能。提醒学生谨防各种电信诈骗手段,谨记“四不”:不给钱,听到支付、转账或汇款,提高警惕;不贪心,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透露,注意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不借卡,不要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借、出租或出售给他人。
(三)警惕非法传销活动向校园渗透。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传销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高识别能力,揭穿传销的非法本质,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诱惑;树立积极向上的择业观、就业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更好地认清传销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