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7】14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经个人和班级申报及评定,学院、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汇总,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3日下午5点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邮箱:xsglk@haust.edu.cn,电话:64231747。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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