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部(处)拟启动科级干部空岗选拔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生工作部(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工作部(处)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李文涛
领导小组成员:张怡帆 魏良友 翟国安
三、空岗情况
学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1人(专技正科);
思想政治教育科副科长1人(专技副科);
学生管理科副科长1人(管理副科);
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1人(管理副科)。
四、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应当具备《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河科大组文[2021]5号)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专技副科岗位符合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我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学业发展指导中心专技正科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学业指导工作经历、有生涯规划师资格证书;
(三)学生管理科管理副科岗位、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副科岗位要求: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有较强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职责。
五、选拔工作程序
(一)召开学生工作部(处)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校会议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公布科级干部职位、职数、基本程序和方法,安排部署集中调整工作。
(二)拟参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同志根据任职条件与资格填写《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印章,于11月16日前送至学生工作部综合科;同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拟任人员。召开学生工作部处务会,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根据个人报岗情况,结合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符合度,按照人员和岗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拟任人员。面向校内,将拟任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确定任职人选。按照党委组织部审核和研究意见,确定科级干部任职人选。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