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通知要求,即日起我校开始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大学生,所有无学籍或不能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书院)需关注已录入回执但未报到的学生,及时联系资助中心谢绝其贷款申请。
2.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学院(书院)于9月26日18时前将《2022-202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zzzx@haust.edu.cn。学院(书院)在收集受理证明信息时要仔细核对,确保将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填入《信息表》中,资助中心将按所提供信息在贷款系统中录入学生回执信息。
3.对生源地贷款实行电子化申请,无纸质受理证明的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供信息;对于未返校的学生(含新生),各学院(书院)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收集信息,一并汇总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中。
4.对于受理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不需收集受理证明信息,但要提醒学生注意银行要求的返回回执的时间,按受理银行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研究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由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收集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科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