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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精神,现决定举办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推荐我校第三届河南省“创新之星”参评人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本科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院级初选

5月7日——5月13日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和公示,推荐人选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限额推荐,每个学院、书院最多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

(二)学校初赛

5月14日——5月20日

我校作为“双一流”创建高校,将推荐2名本科学生参加省厅复赛,学校初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厅复赛

2024年5月下旬

省教育厅通过材料复审、专家会评、现场展示、网络投票、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奖名单,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专科生10名。

(四)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对入选人员进行通报,并对每位“创新之星”获得者进行奖励资助。同时,将在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把大赛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书院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学院、书院于5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推荐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本科生工作处学业发展指导中心(致远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业发展指导中心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379-65627576

邮箱:xyfz@haust.edu.cn

本科生工作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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