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学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河科大学〔2014〕18号)的文件精神,本科生工作处、教务处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各学院学业导师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核算结果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业导师工作量的总额按照每学年100人时/生核拨。其中79人时/生直接划拨到学院;21人时/生作为绩效奖励,由学校考核后,划拨到学院。
二、各学院学生数是2020级—2023级(本科五年制的专业按2019级—2023级)实际在校本科生数,以教务处网站中“河南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班人数统计表”(2024.6.7)中的教学数据为准。全校学生总数是各学院学生数的总和,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国际教育学院(莫动理工学院)和软件学院学生数。
三、学业导师绩效工作量的总额为全校学生总数30102人×100人时/生,共计3010200人时。各学院学业导师绩效人时数根据四项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绩效一:根据《大学生学业发展规划书》填写指导情况,按照总人时数的10%分配到各学院。按照进行集中检查考核的情况,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考核优秀的学院,按照1.04的系数分配,考核良好的学院,按照1.0的系数分配,考核合格的学院,按照0.8的系数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优秀学院:绩效1=3010200×10%×(学院人数/全校学生总数)×1.04
考核良好学院:绩效1=3010200×10%×(学院人数/全校学生总数)×1.0
考核合格学院:绩效1=3010200×10%×(学院人数/全校学生总数)×0.8
2.绩效二:
根据学院2023-2024学年选课正确率,按照总人时数的10%分配到各学院。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2=(3010200×10%)×(学院选课正确率/各学院选课正确率之和)
3.绩效三:
根据突出贡献奖申报和评选情况,按照总人时数的1%分配到各学院。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3=3010200×1%÷3×突出贡献奖人数
4.绩效四:
绩效1、绩效2、绩效3按实际情况核发后有剩余,根据校学业导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剩余绩效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权重平均分配到各个学院。计算公式如下:
绩效4=剩余绩效×(学院学生数÷全校学生总数)
四、各学院最终人时数为直接划拨的79人时/生+绩效人时数。
五、绩效工作量的计算公式根据评定学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各学院学业导师工作量拨付到位后,应按照各学院制定《学业导师工作量分配办法》进行分配,主要拨付到学业导师个人。
七、未按要求核拨的学院请相关人员及时向校学业导师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379-64231445,64231391
附件:2023-2024学年学业导师工作量核算结果
本科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