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认定比例
认定比例为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院、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 2%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一)认定程序
1.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书院)推荐、校级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2.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
3.已获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纸质版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致远楼212。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加盖学院(书院)公章,确保名单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
3.直接推荐人员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
联系人:曹义霞
联系电话:64231747
邮箱:xsglk@haust.edu.cn
报送截止时间:5月8日中午12点。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鼓励各学院、书院在官网、公众号、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针对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校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
4.强化责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本科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