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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5日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1. 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含2025级新生),超出正常学制不能办理。

贷款额度:本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5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 学生贷款申请流程

9月30日之前,在校学生及2025级新生可选择高校助学贷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由学住费和生活费两部分组成,请申请学生准确填写学住费,学住费与生活费之和为本年度贷款总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学生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具体操作流程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年度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3. 预测额度上报

9月5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中“贷款规模”模块报送202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4. 学院(书院)审核

   9月30日前,各学院(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2),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务必确保申请学生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同一年度无重复申请等资格要求。

5. 学校复审

   各学院(书院)贷款信息经过初审、导入系统完毕后,不用在系统提交,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待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学校将最终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公示,确定无误后,汇总提交至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6. 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学院(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一致。

7. 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中,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划拨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划扣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额,将返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生活费部分留在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内,学生可自行支配。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书院)要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信息统计工作,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见附件3),信息收集完后,9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本校有关借款学生贷款回执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部署,做到应贷尽贷。各学院(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精准资助,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实现“应贷尽贷”。

2.做好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新生及在校生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等阶段政策内容。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方位为学生提供政策解读服务。

3.精准落实政策,巩固“双轮驱动”。坚持巩固“双轮驱动”工作机制。落实好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 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降息,以及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惠民政策宣传。

本科生工作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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