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贷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一。本工作通知只面向已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二、受理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包括2025级新生)。
三、受理时间
2025年9月11日--9月19日。
四、工作流程
(一)收集整理
各学院(书院)需分类收集以下两类纸质贷款材料: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收集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分上下两联,各学院(书院)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个人留存。
提醒学生核实《受理证明》上的“贷款学年”“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贷款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并在受理证明上标注正确的“学号”“欠缴学住费金额”等信息,方便信息统计。
注:以上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在学院(书院)相应时间录入系统时修改。
2.办理为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收集办理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如《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注: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须将盖有高校印章的《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反馈给贷款受理机构,贷款手续才算完成。)
(二)审核汇总
各学院(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学生基本信息和《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写到《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2025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三)回执录入
各学院(书院)委派2名负责资助工作的学生干部,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
1.笔记本电脑1台;
2.附件1《回执录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工办章)及电子版(U盘拷贝);
3.附件2《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工办章)及电子版(U盘拷贝),收集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的《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
在指定时间段(见附件3),以院为单位收集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306室)办理回执录入及相关盖章业务。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64231881。
本科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