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不用在学校继续参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参加洛阳市大学生专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缴纳400元/年,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保障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缴费时间与方式
1.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缴费方式
学生本人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查”,查看自己的“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根据结果进行以下操作:
(1)参保地为“洛龙区”、参保单位为“河南科技大学”的学生,直接搜索“河南税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认证并进行缴费。
(2)参保地为“洛龙区”以外或参保单位不是“河南科技大学”的学生,需按照附件1进行停保登记(停保后不影响今年使用),并按照附件2重新参保登记,待审核通过后搜索“河南税务”进行缴费。(已在户籍地进行2026年参保缴费的学生不要进行停保,待明年再更改参保地)
(3)无参保单位的学生,直接按照附件2进行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搜索“河南税务”进行缴费。
四、参保优惠政策
在校学生参加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可享受优于普通市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优惠政策:
1.全国就医无忧。在校期间,无论你在洛阳、家乡、实习地或旅行途中就医,全国定点医院住院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2.门诊报销力度更大:(1)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在家参保普通居民为50%左右);(2)年度报销限额600元/人(在家参保普通居民为300元左右);(3)校医院/校外一、二、三级医院均可报销(门诊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标准和比例执行)。
3.大病保险零费用。参保大学生自动享受最高40万元大病补充报销,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4.毕业待遇延续。参保毕业生医保保障持续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离校后仍享全国直接结算服务。
注意事项:
1.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适用范围的门诊药品和诊疗费用方可进行报销。
2.下列情形不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超出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
其他不符合《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市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
洛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及“三个目录”查询请关注“河南医保”小程序—“服务大厅”—“便民”进行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和医保药品信息查询等。
五、其他事项
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实现医保人人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学院(书院)充分认识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大学生医保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努力做到在校大学生应保尽保。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4231881。
本科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