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7】14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经个人、班级申报,学院、书院评定审核,本科生工作处复核,现予以公示,评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向本科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邮箱:xsglk@haust.edu.cn,电话:0379-64231747。
本科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31日
上一条:辅导员沙龙——如何从“事务应对”走向“育人工作的主动设计” 下一条:关于2025年11月份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