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我校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更高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升学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我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
备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还款计划变更(展期)须自行联系所在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展期的贷款毕业生,请于2026年6月8日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二)寄送纸质材料。因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表需原所在高校和新升学高校签章,升学毕业生可先在我校进行签字盖章(6月26日前),秋季学期入学后再进行升学高校签章。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毕业生,于9月29日前将填写完整、且完成签章手续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书院)积极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都能及时、准确地知悉政策及申报流程。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网上申请的填写和纸质材料的寄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2.为确保申请材料及时送达,建议学生使用邮政EMS。寄(送)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致远楼306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379-64231881。
本科生工作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