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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3日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含2026级新生),超出正常学制不能办理。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在2026年6月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的学生;2026级新生待入学报到后再开展认定工作)

贷款额度:本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5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数倍。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二)申请流程

即日起至9月3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在校及2026级新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提出贷款申请。

贷款总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学生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学院。具体操作流程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年度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三)精准上报预测额度

9月4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中“贷款规模”模块报送2026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四)学院(书院)审核

9月30日前,各学院(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2),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务必确保申请学生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

学校复审

各学院(书院)贷款信息经过初审、导入系统完毕后,不用在系统提交,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待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学校将最终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公示,确定无误后,汇总提交至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学院(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中,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划拨到学校账户上。生活费部分留在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内,学生可自行支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书院)须于9月14日前做好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信息统计工作信息收集完成后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及时完成本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回执信息录入工作。(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收集办理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如《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注意事项

(一)强化精准资助。各学院(书院)要坚持精准资助,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落实好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实现应贷尽贷与规范管理双到位。

(二)强化诚信教育各学院(书院)要持续开展诚信励志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协助贷款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学生联络、还款通知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信息安全学院书院)在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录入工作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树牢信息安全意识。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9-6423188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等相关工作请咨询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本科生工作处

2026年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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