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学生同一年度仅可选择其中一项办理,不得重复申请。本通知仅针对已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学生(含2026级新生)。
二、受理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8日。
三、工作内容
(一)统计整理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学院(书院)发送《2026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贷款学生信息表》),各学院(书院)根据《贷款学生信息表》中已有的学生信息(含新生),统计本院申请“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回执码短信截图),并完善《贷款学生信息表》中的“回执验证码”“学生学号”“学生类别(老生或新生)”。统计整理过程中,如有贷款学生存在以下特殊情况,请在《贷款学生信息表》中该生的“回执验证码”位置注明相关情况(自愿放弃、未报到、休学、退学、入伍等)。
因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工作受理周期较长,各学院(书院)在统计整理的过程中,如出现本院生源地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但在《贷款学生信息表》中无该生数据的情况,请各学院(书院)直接在《贷款学生信息表》中补充该生相应数据。
2.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针对办理农商行、邮政储蓄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各学院(书院)收集以上学生的“高校回执”或“确认函”等原件资料后,填写完善《2026年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随“回执录入”工作的相应时间,以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远楼306室)盖章。盖章完成后,将“高校回执”或“确认函”的原件返还至贷款学生,由学生本人按对应贷款银行的要求完成反馈。
(二)回执录入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各高校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回执录入工作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因此,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录入分“老生回执录入”和“新生回执录入”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老生回执码录入时间为:9月4日(周五)—9月11日(周五);
新生回执码录入时间为:9月12日(周六)—9月18日(周五)。
请各学院(书院)及时统计完成《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和《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在以上时间段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具体录入时间。时间确定后,委派2名负责本院此项工作的学生骨干,携带以下材料到开元校区致远楼306室进行回执录入工作:
(1)《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
(2)《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非国开行贷款学生“高校回执”或“确认函”等原件;
(3)录入用的笔记本电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学校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结合新生报到等实际合理安排工作,将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避免信息漏报。
(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请各学院(书院)逐一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重点核对回执验证码、贷款金额是否与受理证明一致,是否为2026-2027学年的信息,确保国开行与非国开行信息分类填报无误,避免影响贷款办理。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若遇表格使用、信息填报等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9-64231881。
本科生工作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