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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9日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持续推动领导力量下沉一线,践行一线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教育引导作用,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有关工作实施办法》(河科大党发〔2022〕1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一)现任党政职能部门、人才培养事务部门、与学生工作相关部门的处级干部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思教科邮箱:sxjy@haust.edu.cn,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本科生工作部结合本人意愿及报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二)各学院(书院)处级干部自主确定本学院(书院)联系学生有关工作,需将报名表以学院(书院)为单位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思教科邮箱:sxjy@haust.edu.cn。

二、工作职责

(一)践行一线工作规则,深入学生社区,体察学情、关爱学生,及时协调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下沉育人工作一线,依托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载体,为学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

(三)健全校院领导与学生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走访等方式,与学生进行线上线下沟通交流。

(四)积极参加所联系班级集体活动,现场指导党团及班级活动开展。

(五)定期与辅导员交流班级情况,健全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时汇总分析、研究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校级领导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1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至少与联系学生及辅导员开展1次“面对面”沟通交流。

(二)学校党政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参加班级活动1次、深入学生宿舍1次、与辅导员沟通交流1次、到联系班级听课1次、为所联系班级举行座谈或讲座1次。

(三)各学院、书院党政负责人每月到本院学生教室或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每月参加本院学生组织或班级集体活动不少于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学院、书院要制定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方案,主动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生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开展工作。

(二)全面启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晰自己的工作任务与工作要求,并主动做好联系学生有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用情联系、务求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升。请各学院、书院于10月20日前到党委本科生工作部(致远楼211)领取《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工作手册》,分发至相关联系人;工作手册须于12月底前统一交回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工作实效。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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