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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学生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国防生大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家四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文件,驻洛高校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将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该体系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以“政府主导,管办分离”的方式运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学生参保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保费每生每年9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补贴70元),其中60元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0元用于大额补充医疗和大学生人身保险,最高理赔累计限额10万元。首次参保医保证、医保IC卡制作工本费共10元。

2、按照洛阳市及学校的要求,各学院(尤其是参保率较低的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在校大学生参保的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力争100%覆盖,无一遗漏。保险金以学院为单位交财务处(两年制50元,三年制70元,四年制90元,五年制110元,其中含证卡成本费10元),并将缴费收据的复印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认真做好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保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并将核对后的DBF文件(每年级一个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kdxszzglzx@163.com),汇总表(打印)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2时,以便汇总上报和医保证卡的制作。

相关宣传资料及理赔流程随后下发,现已参保学生退还多余费用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08年11月11日

附:《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采集表》为DBF文档,可用excel打开(在学生处主页资料下载里下载)。表头为汉语的各列必须填写,D列(民族代码)参见民族代码表。

注意:样表格式禁止改动,否则影响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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