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已就业毕业生档案,按照学校就业办的有关要求交至就业办。
2、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凡未签协议,无就业单位)。由于学生处储存档案的设施有限,需要将以往档案整理后才能接收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因此,需要留校的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请各学院整理后于开学后移交。
(1)移交名单按样表填写,字体为仿宋14号,样表只登记学生“班级、姓名”, “去向”和“签名时间”一栏不填。(样表见附件)
(2)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档案,专升本档案中的专科档案要规范整理。
(4)请在移交名单上方注明学院名称,移交档案总份数,如有“欠费、欠贷”等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字样。
(5)移交名单按“班”排列,每页25人,后面依次排序,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