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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德育教师岗位聘用相关补充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根据河科大政【2010】39号文件附件二《河南科技大学德育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与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协商,现就德育教师六级岗位、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作如下补充:

一、六级岗位聘用补充条件

1、能够制定完善的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思路清晰,组织到位;

3、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危机预防措施得力,突发危机事件处置及时得当;

4、服务意识强,开展服务学生工作措施完善,帮扶有效;

5、重视党团组织建设,能在党团组织建设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6、能积极倡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7、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奖惩等工作中,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8、能积极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指导学生开展课余文化活动。

二、八级岗位聘用补充条件

1、能参与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能较好地开展所带年(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3、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及时摸排不稳定因素,积极处置突发危机事件;

4、服务意识较强,能认真开展各项服务学生工作;

5、重视党团组织建设,能积极支持学生党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能积极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7、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奖惩等工作中,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九级岗位聘用补充条件

1、能参与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能认真开展所带年(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3、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及时摸排不稳定因素,积极处置突发危机事件;

4、能认真完成各项服务学生工作要求;

5、能积极协助学生党支部、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奖惩等工作中,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7、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四、十一级岗位聘用补充条件

1、能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学生管理制度与学院工作计划;

2、能深入细致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能及时摸排不稳定因素,积极处置突发危机事件;

4、能认真开展各项服务学生工作;

5、能积极协助学生党支部、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奖惩等工作中,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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