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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的评选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推荐标准

1、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动员学生报名,并在本院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出最佳人选1人,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2、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只填写候选人信息),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校大学生×××事迹材料;

(3)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3、上报时间:纸质材料于4月11日下午6: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邮箱:sxjy@mail.haust.edu.cn)。

四、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的事迹材料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推荐出2名学生参加“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附件:2010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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