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硕士研究生考试即将开考,为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将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结合历年考试作弊案例,通过宣传栏、召开全体考生大会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法律法规、国家考试违纪处罚政策、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不将任何有关考试资料和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带入考场;不寻求“枪手”替考;不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和有关电子舞弊设备。努力营造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各学院应加强对广大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重点对有协助考生舞弊倾向的在校学生进行法律和考风考纪教育,协同作弊的将依据校规校级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教育,多措并举,预防协同舞弊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