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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届贷款毕业生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12  点击:[]

各学院:

今年7月我校共有2309名贷款毕业生即将毕业,涉及贷款合同4206笔,贷款总金额2174.62万元。贷款毕业生贷款管理工作事关我校贷款管理工作的成效。为确保贷款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就2012届贷款毕业生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工作

各学院应进一步深入开展贷款毕业生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工作。通过发放还贷手册、建立微博等形式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还息、按时还款,减少或避免发生贷款学生拖欠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

二、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事关贷后管理的成效。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贷款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组织贷款毕业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完善个人信息;组织贷款毕业生核对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确定三个有效联系电话)、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在核对的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数据信息应及时修改,尤其是毕业日期,是否存在留级等情况。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QQ群、微博、班级同学录等信息沟通平台,拓展与贷款毕业生的信息沟通渠道。

对于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尤其是对未能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联系信息的,将推迟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三、贷款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各学院应做好有提前还贷意向贷款毕业生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于提前还款必须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1月-10月的每月1-10日(含10日)前),并于规定日期前(20日)将足额资金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学生错过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后,则须在下月1-10日(含10日)前重新提出还款申请,贷款系统在下月20日方能扣款。6月份是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最后一次申请提前还款时间。具体操作可打开如下链接详查(http://www.haust.edu.cn/notice/detail.aspx?noticeid=4689a0ce-87df-4c2e-ac5f-e26319a3d8ad)。

四、贷款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

根据规定,对于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贷款学生可通过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可于深造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免息政策。各学院应做好相关政策及展期办理程序的宣传工作。办理展期手续应提交如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

3.《展期申请表》两份(加盖考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的贷款学生持以上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展期的学生务必于2012年9月10日10月10日内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106室,电话:64231881)。或以挂号信的形式寄至: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编471023),过时不予办理。如未办理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此外,非应届考取研究生的贷款学生不能办理贷款展期。

学生工作处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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