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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逾期本金的催收工作

今年12月20前,本金逾期的学生可以还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贷款逾期学生将所欠本息(含罚息)足额充值入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内。

二、贷款自付利息的催缴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年度结息工作已结束,各学院可以登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后管理-还款通知”,查询今年12月20日需自付利息的学生名单和利息明细,提前做好年底自付利息回收工作,并通知提醒借款学生登陆“在线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按照系统内的“利息合计”项金额足额充值到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内,确保20日系统成功划扣。

三、提前还款工作

今年12月1-10日,贷款学生可以提出提前还款申请,10-20日及时充值,20日系统自动划扣。

为了保证学生年底结息以及本金偿还,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9-64231881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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