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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CET考试纪律的特别提醒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位同学:

2012年12月22日是CET考试时间,为了保证同学们考试顺利,特作如下提示:

一、按照CET考试要求,12月21日下午4点须清理考场,请同学们提前自行清理考场内的书本、文具等个人物品,以免遗失。

二、CET考试开始后,所有未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应按照所在学院要求参加集中点名。

三、考生在考试前要认真阅读准考证后面的《考生注意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入场(CET-4:8:45;CET-6:14:45),15分钟后(即CET-4:9:00;CET-6:15:00)将不能入场。

四、请同学们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只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耳机、铅笔、水笔和橡皮入场。

五、本次考试与以往不同的是: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请同学们答题前认真阅读试题册背面“警告考生”,按指定要求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2上的相应位置,并在试题册封底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完成后,考生须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不得提前翻阅试题册,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六、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含手机)进入考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2012年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的认定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考试者成绩无效。

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和学生申诉遵照相关文件执行。

祝同学们顺利通过CET考试!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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