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助学贷款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助学贷款工作效率,开发银行决定建立民生核心系统,届时将实现助学贷款业务全流程网络化、电子化。为配合做好该民生核心系统,并结合2014年借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于近期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疑似错误数据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开发银行总行已从后台导出错误疑似数据(为保护学生信息,“河科大错误疑似数据”已上传至河科大资助工作管理qq群共享):(1)身份证号错误。分别是身份信息有误、公安网无记录和身份信息显示年龄小于15岁或大于40岁三种类型,请核对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档案等资料,若系录入错误,请按照附件三格式上报正确身份证号(建议在校生通知学生本人到院系办公室亲自核对,已毕业学生联系后可发送身份证扫描件以证实身份证正确性),若非录入错误且无法获得正确身份证号的,建议动员学生结清贷款。(2)入学前户籍地址和家庭地址不详或不正确,应修改和完善,路径为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3)贴息截至日与毕业日期不同或贷款到期日有误。若系录入错误,请按照附件一、附件二于5月19日前上报学校资助中心修改。(4)余额小于100元的贷款,要尽快与学生取得联系,抓紧催促其归还剩余款项,避免长期违约对其征信记录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请各高院系于5月20日前完成疑似错误数据确认、修改、完善和上报工作,并于5月20日前上报书面报告(围绕以上4条内容,简明扼要说明工作情况,附逐条确认、修改的数据表格)。
总体要求。各学院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广泛宣传开行95593客服热线。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为方便贷后管理,请借款学生务必将两位联系人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并且两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相同,同时户籍地址必须具体到村或者小区楼栋,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
2、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确认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
3、学院贷款负责人登陆“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择毕业年份,点击下方的“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导出后打印,每人一式三份,均需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如果信息有误可在确认表上标注后签名、捺手印,同时请各学院按“附件四: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对错误信息进行统计上报;
4、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毕业确认申请”-确定之前修改信息已由学院贷款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点击“确定”,毕业确认完成;
5、学院贷款负责人登陆“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中状态为“申请确认”的学生,点击下方的“毕业确认审核”。
6、请各学院对贷款毕业生所留联系方式进行真实性核实,并按照“附件五: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联系方式核实结果记录表”上报核实结果,需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资助中心留存用的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和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实情况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数据核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省资助中心将联合开行河南分行全程监督此次数据核对和毕业确认工作,对工作质量进行通报,并纳入我校年度助学贷款考核。
三、做好2014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统计工作。
在校学生拟申请贷款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初步审批通过后,方可纳入统计范畴;请各学院按照“附件六:2014年度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和“附件七:各学院助学贷款规模统计汇总表”格式要求统计,于6月12日前完成,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106房间);2014级新生助学贷款规模统计,待新学年开学新生报到后完成。
学生处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