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各学院:
请于9月1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刘老师处(致远楼106室)。对于因不能及时上交该证明,影响回执校验码录入导致学生生源地贷款失败的学院,责任由学院自负。
要求:1、不接收单个学生上交。
2、学院上交之前要对本学院生源地贷款学生留底备查。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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