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
1、请于今天下午下班之前来开元校区致远楼(行政楼)106室刘老师处领取本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省里通知,丢失不补,请认真填写。
2、填写要求如下:
1)由学院自行填写,证书的编号统一按批复表的顺序(编号:统一写成2015年第XXXX号)依次排序,证书编号范围领取证书时发放。
2)统一用黑色水笔书写(例如:王XX同学荣获2014至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颁此证。)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成2015年11月30日。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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