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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科研业绩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位专职辅导员:

由于2015年绩效工作中有关科研津贴的切块分别由科技处(负责理工科学院的切块)和社科处(负责文科学院的切块)负责,因此对于理工科学院的辅导员来说,科研业绩是社科类的无法切块到学院。针对这一问题,经学生处与社科处沟通,请相关辅导员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于今天下午5:00前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项目课题证明材料原件、论文原件),学生处汇总后一并提交社科处。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划拨相关学院。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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