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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点击:

各学院:

这次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因首次通过学工信息系统提交资料,出现了较多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交申请中的问题

1、学生尽可能提交一次申请,并添加所有票据;在打印时注意调整打印设置,最好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票据号、就诊医院、发票金额请如实填写,以免影响报销进程。

3、选择“转诊情况”时,校医院选择“否”,附院、指定医院和其他医院均选择“是”。

4、票据按照序号粘贴,相应的“转诊证明”贴在最下方(本次校医院签批、盖章也可)。

5、已经经过校医院审批的《信息表》,可以和网上提交打印的《信息表》放在一起上交,不必再到校医院重新签字审批。

6、学生要在《信息表》粘贴栏下方签名、注明时间。

二、学工干部审核环节

1、辅导员一定要设置好自己的带班情况,否则学生提交后流程走向“学校系统管理员”,这个“学校系统管理员”是系统开发人员,造成学生申请无法审核。

2、审核中出现票据金额、就诊医院、专用发票等和提交的《信息表》上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应及时驳回,可以让学生重新提交。

3、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在河科大学工QQ群里咨询或咨询资助中心。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系统功能模块,请学工干部、广大学生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到“河科大学工管理 群 206036477”里,以便及时解决和完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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