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专科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和对象为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日程安排:4月26日—5月3日为学院推荐公示阶段; 5月4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并公示,5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2、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须经班级提名、民主评议,学院把关,学校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1)《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或《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各一式二份(A4纸,“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行政章),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要结合推荐条件认真填写;
4、此次推荐工作实行问责制。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