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本专科生中开展“情系特困生,严冬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经济资助。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6级新生给予专项经济资助用于购买过冬棉衣被。
二、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特困生,主要指以下九类:
1.父母均亡故的学生;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双方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家庭无收入(指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5.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
6.持《城乡低保证》或《特困职工救助证》家庭的学生。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8.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伤害、车祸或突发重大疾病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导致特别困难的学生。
9.少数民族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活动办法
1.学院组织申报
按照学生工作处确定的资助名额(附件1),各学院根据每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学生经济困难的动态信息,认真统计以上九类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1天后,确定资助对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分三个资助等级(一等每人1500元,二等每人1000元,三等每人500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6级新生给予专项经济资助每人200元。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附件2)和特困生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附件3)(明细表同时报电子版,邮箱zzzx@haust.edu.cn)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学校审批与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审查,经研究后确定临时困难资助对象名单。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悉心排查、关爱每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并将此项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资助手段温暖特困生,以励志教育培养特困生,从而实现资助和育人的双重功效。
2.本次活动对象仅限以上九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各学院申报的材料应实事求是,上报应准确及时,以确保此项活动如期顺利进行。
附件:
1.2016-2017学年情系特困生指标分配表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
3.情系特困生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