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通知的工作安排,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展期纸质材料提交要求一式两份:学生个人展期申请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须在9月30日17点前提交至致远楼106,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逾期没有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展期;
二、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办理展期学生务必于9月20日前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展期申请。提交申请时,请注意2015年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照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含2015年)以后签订的合同只延长贴息时间,不再延长到期时间,如有误,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需自行修正;
请各学院将相关内容及时通知需要申请展期的毕业生。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379-6423188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