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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人防警报器试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点击: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人防警报鸣放的通知》精神,为提醒广大师生居安思危、勿忘国耻,检验防空警报战备性能,提高防空防灾报警能力,市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1分,在全市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为做好我校此次警报器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10:00至10:31。

二、警报鸣响时间:

1、10:00分为预先警报;

2、10:18分为空袭警报;

3、10:26分为解除警报。

望各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听到警报后不要恐慌,正常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

武装部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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