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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工作即日启动,请各学院、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校级奖学金、评先评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学金:遵照《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7】14号)》新修改文件要求,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评先评优工作:遵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文件要求,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评选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时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学院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营造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氛围,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3.2017年10月31日上午12:00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核准。各学院按文件所确定的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奖学金发放表。以上纸质版报送致远楼212室,电子版发送xsglk@haust.edu.cn。

四、名额分配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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