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学生开学后直接把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在要求期限内,学院汇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对于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的受理证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一进行系统录入;
四、对于申请其它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的回执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由申请贷款学生按照回执单上要求的地址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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