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⑴申诉时效为5个工作日,学生自接到决定书之次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⑵因不可抗力而致逾期者,学生可以申请延长申诉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日;
⑶超出申诉时效后,学校将不再受理申诉。
上一条:受处分(处理)学生怎样提出申诉? 下一条:对于同一处分(处理)可以申诉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