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贷款银行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⑴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及其它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⑵将学生违约情况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的学生信息;
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⑷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
⑸督促借款学生家长催还贷款,同时书面告知父母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
⑹必要时可采取法律程序催还贷款本息。
上一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下一条: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贷款学生,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