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⑴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本科新生按第一志愿录取,折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优秀新生。
⑵二等奖:20名,每人奖励3000元;获奖条件:A、第一批本科新生按第一志愿录取,按折合成绩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奖励10名;B、其余批次本科新生按第一志愿录取且高考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区)当年高考重点分数线,按折合成绩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奖励10名。
⑶三等奖:100名,每人奖励1000元;获奖条件:按第一志愿录取且高考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区)当年高考二本分数线,依照“按比例分配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分学院按折合成绩排名进行奖励。
折合成绩=[考生成绩÷考生所在省(市、区)科目总成绩]×100
⑷优秀新生,由学院及学生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招生数据信息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