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志向;
⑵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一学年在综合测评中德育折合分平均不得低于18分;
⑶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学分绩或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⑷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等级以上者;
⑸按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5%评选。
上一条:“文明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比例是多少? 下一条:“学习标兵”应具备哪些条件?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