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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2020年07月01日 10:59  点击:[]

各学院、全体专职辅导员: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20〕58号)要求,现组织申报“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获得过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

2.获得过历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称号的辅导员。

3.其他优秀辅导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国庆70 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在我校2018-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7.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 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 年起),2019 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

2.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候选人必须是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专职辅导员,系统内信息完善详实。

四、申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和《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申报表格见附件。

3.此次申报不限名额,够条件的辅导员都可以申报。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最终各评选出1名候选人,参选“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请各学院及各申报人于7月3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和所带学生联系方式、本人照片(2张)报送学生处思想科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辉辉,电话:64231940 13949227165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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