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大学生,所有无学籍或不能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书院)需关注已申请生源地贷款但未报到或已退学的学生,及时联系学校资助中心谢绝其贷款申请。
2.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学院(书院)于9月20日18时前将《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zzzx@haust.edu.cn,受理证明纸质材料由学院(书院)统一留存。学院(书院)在收集受理证明信息时要仔细核对,确保将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填入《信息表》中,资助中心将按所提供信息在贷款系统中录入学生回执信息。研究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执信息由研究生院负责统计汇总。
3.生源地贷款实行电子化申请无纸质受理证明的学生,需向学院(书院)提供信息;对暂未返校的学生(含新生),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收集信息,一并汇总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中。
4.对于受理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不需收集受理证明信息,但要提醒学生注意银行要求的返回回执时间,按受理银行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本科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