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奋勇争先,现就2022-2023学年校级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学年有完整的在校学习记录,本学年在籍在学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校级奖学金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7〕14号)》文件要求评定,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书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
2.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文件要求评选(2024届优秀应届毕业生一并评选),并将推荐名单在评选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天。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10月18日前;
推荐人填写意见:10月20日前;
学院(书院)填写意见:10月23日。
10月27日下午17:00前各评选单位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送本科生工作处,由本科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核准。
2.纸质材料报送致远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
3.联系人:王乃仟,电话:64231747
四、评选要求
1.各评选单位要认真对照学校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完备程序,公布投诉监督联系人、电话和邮箱等,接受本单位师生监督。
2.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各评选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个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促进学风、校风建设。
五、名额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本科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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